鸭血粉丝
清早到了公司,放好自行车,搓搓有点失去知觉手掌,快步下楼走向熟悉的目的地,点上一碗鸭血粉丝,坐下来等着叫号的那一刻。虽然时间上已是春季,但魔都这个气候除了偶尔证明一下,大部分时候都不太给面子。不过也正因如此,鸭血粉丝的乐趣,还可以再延续一些时日吧。
鸭血粉丝做好还有一段时间,手机看小说是一贯打发的方式。但打开才发现之前的小说刚好看完,新的小说又没有找。随便划拉着手机,脑子里也随便想着一些事情。
十元晚餐
入职 AcFun,现在想想还会觉得幸运。但刚入职那几个月,日子的确是过得不怎么样:工资低,消费高,转化到最现实的问题上就是租房和吃饭。好在租房虽有坎坷,结局还算美好,合租的室友还是同事,感叹缘分之奇妙。吃饭一事颇为克制,价格成为第一考虑要素,于是那段时间我便经常吃起房东在小区门口摆的小摊——快餐,十元五菜。
记忆中都是下班回家的时候吃。小区门口,简易的大支架上蒙着黄油布,下面放着若干小桌椅。棚子一头放着一辆黑咕隆咚的推车,上面有碗有罐,盛放着各种菜肴。不知道何处拉来的一根电线挂着一个灯泡,昏黄的灯光照亮棚下的人和物。我吃饭的地方,便在此处。
「老板,来一份十块钱的。」我开口向老板说道,手指点着我要的菜肴。老板拿起塑料快餐盒,先挖了一大勺米饭,随后将我点选的菜肴依次舀出盖上,递给我。我接过餐盒,另一只手递出钞票,眼睛在不大的空间里物色着我的位置,当老板把钱接过时就径直而去。
菜肴不是烧就是炖,加上天色已黑,灯光昏暗,食物在我的记忆中,没有什么色彩。掰开一双筷子,一口菜一口饭,有荤有素,味道不算太差,三五下就能吃完。
不过我的脑子中,大概想的是「这会功夫会有多少个稿子没审」这种事。推开盒筷,快步走回家,快餐摊点被我甩在身后。
菜饭
初来魔都工作,最大欣慰就是食物了。因为收入和前工作地缘故而饱受摧残的五脏庙,在魔都发出了欢愉的信号。地铁口流动早餐摊的粽子,小区对面的小厨面,晚上朋友一同胡吃海吹的烧烤排挡,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。不过要论最深刻,还是无处不在的菜饭。
菜饭我妈妈也做过,大概因为是地域不同,有些差异。第一次在魔都吃菜饭时,被这个便宜好吃的食物刷新了认知。饭中加入青菜和咸肉一起煮,煮出的饭有味有料,直接吃都可以。再配上一种卤味,一碗大骨炖煮的清汤。主食、菜肴,重口味、清淡,蔬菜、肉类,在这三小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。米饭和汤不够还可以再加,平易近人又包罗万象,在菜饭店里可以看到各种客人。
现在的我,也常常是其中的一员。
猪脚饭
因为一些原因,我再次来到了武汉。关南园路的万科,是我在这个地方新的住所。拼搏了浑噩了一段日子,吃食又鲜有满意,夏天雨季那连续阴沉的天,一如我的心情。
隔壁小区理想城,楼下某天开了一家猪脚饭。店面很小,里面放了五六张桌子。进门左侧为操作区,上面盛放了各种卤食,案板旁边的老板娘在辛劳工作。
点了一份猪脚饭,看着老板娘盛好饭,案头上的猪脚几刀剁下,摆在饭上,拿起汤勺浇点卤汁,一份猪脚饭就此完成。
淋上卤汁的猪脚显得晶莹,一口咬下,没有骨头,猪脚软烂,多肥而不腻。卤汁将猪脚中厚实的味道引出,让你沉迷其中,忽略盘中粗犷的卖相。用勺子拌一拌,将卤汁和米饭充分搅拌,十分下饭,吃几口再带上猪脚一起,仿佛两份快乐叠加在一起。
这里经常会有刚从一线下来的工人兄弟,三五成群带上一瓶酒,来此点上几份,众人饮酒分食,说着白天的趣事或抱怨,偶尔和老板娘搭上几句,气氛融洽。
我去的多了,和老板娘也熟稔起来,偶尔也会和老板娘说上几句,碰到工人兄弟搭话,顺势也能聊起来,现在想想也挺神奇。
大概是因为大家本质上没有区别吧。
鸭血粉丝
「283 号,鸭血粉丝好了!」
四散的思绪被叫号声拉回,我起身走到取餐处,看到那一碗熟悉的鸭血粉丝,婉拒了香菜想要亲近的好意,自行加了葱花和榨菜碎,顺手拿回一副勺筷,准备工作就绪。
鸭血粉丝起源究竟是南京还是镇江,尚不好定论,但是发展流传至今,材料大抵都是相同的:鸭血(鹅血),鸭肫、鸭肠、鸭肝等鸭杂,豆泡(又或叫油豆腐),粉丝以及其他自由发挥想象的材料。面前这一碗,拨动搅开葱花榨菜碎,漂浮在乳白汤面上的豆泡,半入汤内的鸭血,没入汤中的鸭肫、鸭肠以及粉丝,在汤中微微起伏。
不过,为什么没有鸭肝?这也正是我喜爱这家鸭血粉丝的原因之一,打遍家禽内脏无敌手的我,唯独对沙涩口感的肝类出不了招。这家没有鸭肝的鸭血粉丝,着实是适合我了——正如肉夹馍,比起油盐不进的正宗脆馍,我更喜欢软嫩吸汁的不正宗软馍,与馅更接近的口感,入口和谐统一。所以吃这一事,正不正宗世人去争,好吃与否得自己满意才成。
这碗世界中,鸭血和豆泡是我不太待见的角色。鸭血在食物名中占了半壁江山,且口感滑嫩,却不易入味,离开汤汁光华尽失;豆泡易吸汤水,但在下锅沸煮时吸了个饱,汤汁无余地进入,只得在外陪伴,否则更加索然无味。所以刚开始,避开这两位是个不错的选择。相对的,夹着鸭肫、鸭肠,挑起些许粉丝送入嘴中,香嫩的鸭杂和爽滑的粉丝在嘴中咬断。落齿干脆的触感,咬断的食物在些许汤汁配合下释放出的醇厚味道,无疑都在告诉我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。食物快速被咬碎,还未待吞咽下去,手中的筷子早已伸入碗中,急急展开下一周目工作。来来回回几次,碗中的粉丝几乎不见踪影。
筷子的使命已经完成,后面的任务勺子可以独自担当。拿起勺子,挖着之前没动的鸭血和豆泡,带满汤汁送入嘴中。之前吃粉丝而略显干燥的口腔被温润汤汁满满填入,鸭血、豆泡迎来了食用的最好时机。偶尔舀到鸭杂,惊喜之感就像在一群鹅卵石中找到中意的雨花石,波动的心情给味觉带来层次之感。
很快,碗里就只剩汤了。鸭血粉丝,在很多地方叫鸭血粉丝汤,重点自然在这个「汤」字上。左手端起汤碗,送入嘴边;右手握住勺子,在喝汤时伸入碗中划拉。汤中那些漏网之鱼随着汤水的流动涌入嘴里,且吃且喝,亦饮亦嚼。之前看似一碗鸭血粉丝吃完,实则这才是真正开始的时刻。鸭血粉丝的每一个组成部分,这个瞬间不分先后彼此在口中融合。
不知为何,每每在进行这最后的时刻,我的脑中总会响起日本剧集《孤独的美食家》中五郎先生最后清扫所有食物所配播的 BGM,一种愈战愈勇的气势将汤水一扫而空。除了满足,不想用其他词语来描述我现在的感受了。
迈出店门,头顶已有阳光洒落,驱赶严寒。但我的双手,已经温暖。
这碗鸭血粉丝,还是好吃。